跨省异地就医新规发布

时间:2022-07-27 15:46:04 来源:中国经济网   阅读量:15040   

规范参保人病历,基金支付,协同业务等规则...26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有了新指南新规会对被保险人产生什么影响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和医保专家做了解答

据新华社

哪些人可以办理异地病历。

通知中,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的原因,将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分为长期跨省居住人员和临时跨省外出就医人员两类,并进一步细分为六类。

跨省临时医务人员

包括异地转诊医务人员,因工作,出差等原因的异地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其他临时出省医务人员。

跨省常住居民

包括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常住人员以及长期在参保省外工作,生活,居住的其他人员。

1个亮点

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提高到70%以上。

新规明确,2025年底前,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提高到70%以上,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数量翻一番,各地需求大,开展广的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相关治疗费用逐步纳入跨省直接结算范围。

此外,对于记录管理,支付政策,结算流程,资金管理,资金监管等关键领域,通知制定并形成了全国统一的规范框架和定义

专家解读

国家医保局医疗保障管理中心负责人龙表示,伴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各地在备案管理,就医管理,支付范围,支付政策等方面的差异凸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群众的异地就医体验。

围绕群众异地就医的迫切需求,新规对以往政策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整合,着力解决备案人员范围窄,备案时限短等问题跨省常住居民不能享受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待遇,临时省外就医人员备案后报销比例低

龙表示,新规统一了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费用的跨省直接结算政策,实行医疗场所目录,保险场所政策的基金支付政策,以及先备案,选点,凭码卡就医的异地就医管理服务流程。

2个亮点

覆盖了每一个需要外出就医的参保人。

新规进一步规范了异地病历政策,异地病历范围扩大至跨省急诊人员和未转诊的非急诊人员除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为已备案,无需提交材料外,其他人员需提供医保电子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备案表等证明材料

这说明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已经扩展到每一个需要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员。

专家解读

中国社科院公共经济研究室主任王镇认为,新规从参保人外出就医的实际需求出发,统一异地就医备案政策,精简办理流程等,对解决异地就医的堵点和难点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尽可能让群众少跑腿,新规统一了备案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参保人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直接结算服务,可享受两地待遇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将符合异地就医地规定的紧急抢救费用,住院期间的院外检查治疗费用,无第三方责任的外伤费用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同时,允许参保人员出院结算前办理异地病历,享受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目前,各统筹地区均开通了异地在线病历服务,如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远程病历计划,国务院客户端计划等。

3个亮点

最大程度保障被保险人的权益。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跨省异地就医,《通知》明确,将建立异地就医地与参保地联合处理问题的机制,提高地区间协同处理问题的效率,同时推进医保政策,停机时间公告等信息共享。

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自费出院后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可按参保地规定办理医保手册报销并依托定点医疗机构上传自费人员医疗费用信息,探索提供跨省人工报销网上服务

专家解读

无论是增加备案人员类型,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还是设定备案有效期,开通网上备案服务,最大限度保障参保人异地就医权益,都是新规的最大亮点。

让群众办事简单,看病结算清楚,才是初衷龙文雪说,试点之初,异地就医结算政策是从有到无伴随着直接结算试点的不断扩大,新政策将从有到优,让更多的人放心出门看病

这些措施都是为老百姓着想,尽可能方便群众外出就医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医保价格办公室主任鲁贝表示,统一的跨省异地就医政策的出台和全国信息平台的建立,也将精简医疗机构结算,提高异地患者医保费用结算效率

五类人已经可以在广东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广州日报讯记者从广东省医保局获悉,国家最近几天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对于广东来说,很多医保异地结算工作已经先行了

2015年10月,广东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正式上线,实现省内异地就医人员医疗费用直接结算,2017年7月,全省所有城市接入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人员医疗住院费用直接结算,2019年9月,全省全面完成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省内和跨省一站式结算,2021年8月,全国医疗保险信息平台在广东省21个市实施,全部上线并全面应用,跨省异地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服务推开。

根据广东省十五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到2025年,广东省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提高到70%以上,住院费用省内直接结算率提高到90%。目前广东有五类人群符合异地就医条件:

退休人员异地安置:指退休后异地定居,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备案长期有效

长期异地居住:指近期计划在异地同一区域居住或已经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员根据居留证件或个人承诺书的有效期确定备案的有效期

异地常驻人员:指由用人单位委派到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相关规定的人员备案有效期根据参保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或不同工作单位的证明或工作合同或个人承诺书确定

异地转诊人员:指参保地符合转诊条件的人员备案有效期由参保地结合当地情况确定

临时场外医务人员:

1.门诊急救人员因急诊抢救需要,在参保地以外医疗机构接受急诊门诊治疗的,可先就诊后办理备案手续备案有效期为10天,起始时间为首次门诊日期在有效期内入院治疗的,下次住院有效

2.其他人员符合参保地规定的其他异地就医人员,按照参保地的规定执行

1.先记录

通过全国医保服务平台APP,全国异地病历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保险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渠道办理。

如何理解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支付政策。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支付政策,可以理解为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即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和相关规定,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的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病种等相关政策。

如何办理跨省病历。

除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为已备案,无需提交材料外,其他人员需提供医疗保险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备案表。

此外,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异地长期居住需提供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异地常驻人员需提供参保工作单位派遣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或个人承诺书中的任一项,异地转诊人员需提供参保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转诊证明。

目前,各统筹地区均开通了网上异地就医备案服务,如全国医保服务平台App,全国异地就医备案程序,国务院客户端程序等,保险代理机构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

此外,全国120个统筹地区实现了自助建档,参保人可即时办理,即时生效。

2.选定的点

异地病历完成后,所有在备案地开通的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备案后还有哪些注意事项。

长期在不同省份居住的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后,只要未申请变更备案信息或参保状态未发生变化,备案长期有效,就医次数不限跨省临时外出就医的,临时备案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在有效期内,可以到医疗场所多次就诊,享受直接结算,不需要去医院备案一次

对于无法办理备案的参保人,通知明确出院结算前补办异地病历的,医疗网络定点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参保人自费出院后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也可按参保地规定办理医保手工报销

3.拿着代码卡看医生

参保人员办理入院登记,出院结算,门诊结算时,需出示医保电子证书或社保卡等有效证件。

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如何异地结算。

目前,全国已有200多个统筹地区实现了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性病相关治疗费用的跨省直接结算。

具有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待遇资格的参保人员需要完成五个步骤,包括:第一步,了解个人享受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待遇的资格,第二步,主动了解参保地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跨省直接结算相关政策,第三步,选择并开通相关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第四步,主动告知网络定点医疗机构具备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的资格,第五步,按要求用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结算。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报销费用有哪些拓展。

针对公众关注的异地医疗创伤,急诊抢救,住院期间的院外费用等问题,通知明确,符合医疗场所管理规定的无第三方责任的创伤费用,可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因病需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检查治疗或在定点药店购药的,相关费用纳入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此外,《通知》允许跨省常住居民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同时享受待遇。

在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跨省常住居民,可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结算服务,原则上不低于参保地跨省转诊待遇水平。

相关政策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声明:本网转发此文章,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资讯,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文章事实如有疑问,请与有关方核实,文章观点非本网观点,仅供读者参考。